摘要:
1、2021年底,完成首批 “无废城市”示范区建设无废城市
2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,严格控制新建、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、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。
3、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,推行垃圾计量收费,到2020年,城镇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。
4、从“生产源头、转移过程、处置末端”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,搭建便捷高效的可监控、可预警、可追溯、可共享、可评估的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,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、属性、数量、去向等信息核查,夯实管理基础。
5、以铅酸蓄电池、动力电池、电器电子产品、汽车为重点,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,到2020年,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。
6、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、焚烧发电、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
7、坚持污染物“谁产生、谁负责”“谁产生、谁治理”的原则,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,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,督促村镇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,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
8、鼓励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、环境污染治理、咨询服务、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。